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6號現(xiàn)將催化料、焦化料征收消費稅的政策公告如下:
    催化料、焦化料屬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圍,應當征收消費稅。
    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    特此公告。  
      國家稅務總局
      二○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
 
      | 閱讀內容 關于催化料、焦化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
 
     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6號現(xiàn)將催化料、焦化料征收消費稅的政策公告如下: 
 相關新聞       沒有相關內容 |  最新推薦  本月排行TOP10  |